English

保监会严禁境外保险机构非法从事保险活动

1999-03-3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9日电(记者温源)为维护我国境内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今天发布关于严禁境外保险机构非法从事保险及其中介活动的公告。

公告说,未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营业性机构的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一律不得在中国境内招聘业务人员或委托代理人、经纪人经营保险或直接承保业务;境外保险公司在华代表机构不得从事与其业务范围不符的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业务活动,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直到永远取消其在华设立代表机构的资格。

同时,境内单位或居民如发现境外保险机构或其在华代表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在境内招聘业务人员或违法经营保险、保险中介业务活动的,可向中国保监会举报。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